2011年高新区实验中学冬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
2011-10-20 09:24:59 来源:绵阳高新区实验中学教育信息网 浏览:7015次
一、竞赛名称
2011年高新区实验中学冬季田径运动会
二、主办单位
高新区实验中学
三、竞赛日期
2011年11月26日-29日
四、竞赛分组
高中男子组 高中女子组
五、竞赛项目
男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5kg)。
女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接力;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4kg)。
集体:50米迎面接力赛,1分钟跳绳,拔河。
六、参加办法
(一)以班为单位参加比赛。
(二)每个运动员限报2个项目(集体除外),每班每项不低于报2人。
七、运动员参赛条件与资格审查。
(一)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心健康、思想品德好、作风正派、经班主任审查身体健康的方可参赛。
(二)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班学生,一旦报名不能替换,因病、事不能参加的以弃权论。
(三)为端正赛风,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比赛前、比赛中和比赛后,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,对违规违纪者,一经查实,将取消运动员的比赛成绩,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八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。
(二)计分方法:各单项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接力和全能项目双倍计分;破省学校田径最高纪录加计5分。
十二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各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。
(二)按各班代表队运动员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,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6名。如遇总分相等,以破纪录项数(人、次)数多者列前,如仍相等,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以此类推。
(三)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,对获得团体总分前六名代表队颁发奖。
(四)评选精神文明队3名。(由校政教处评选)
十五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务必于2011年10月25日前各班体育委员把名单报到刘桓老师处(过期影响组委会运动会编排自行负责)
(二)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学校统一编制。
(1)、本规则解释权属体育组。
(2)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2011年10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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